2013年4月17日 星期三

港鐵加價仍不當 政府有責遏加風


港鐵加價仍不當 政府有責遏加風
社評
政府與港鐵商討票價可加可減機制達成共識,昨日公布在新機制之下,港鐵今年六月起調整票價的幅度為百分之二點七,較諸按原機制所擬訂的百分之三點二加幅,降低了大約一成六。

票價加得少了,乘客本該額手稱慶,惟於當前經濟低迷卻百物騰貴的時勢,港鐵在連年賺大錢、去年盈利高達一百三十五億元的情況下,仍然連續第四年調高票價,令升斗市民的生活百上加斤,則難免令人懊惱了。

港鐵的票價調整機制源於兩鐵合併。當年政府在公眾和輿論壓力下,同意地鐵和九鐵在合併前所享有的票價自主權不復存在, 改以一個簡單、客觀和具透明度的「可加可減機制」作為港鐵調整票價的標準,換取市民和議會支持兩鐵合併的方案。

然而,該可加可減票價機制於二○○六年四月公布並於○七年年底實施以來,卻「名不符實」,因為事實上是有加無減,遂招來詬病;其中二○○八年金融海嘯發生,繼後經濟環境陷惡劣之秋,港鐵在該機制之下,二○○九年的票價照加如儀,更令市民怨聲載道,要求檢討票價調整機制的呼聲日高。

原先的票價可加可減機制,只計算通脹率和運輸業工資的變化,即只反映港鐵的成本增減,藉此決定票價調整與否,及釐定調整幅度。可是,近年影響本港通脹的因素,主要來自樓價和租金的急升,以及人民幣升值加劇了輸入的通脹,副食品價格如脫韁野馬,而香港市民的工資收入,卻遠遠追不上物價的飛漲。於此情況下,市民的負擔能力遂與交通費增幅大為脫節。

是故,在新修訂的可加可減機制,方程式中加入規定每年票價加幅不能高於家庭入息中位數的變動,回應了考慮市民負擔能力的訴求。此外,新機制引進了「生產力因素」,包括港鐵每年由基本業務利潤中撥出部分盈利,注入票價優惠賬戶,作為乘客第二程優惠的款項,讓乘客得以分享港鐵部分利潤;以及針對地鐵服務延誤,若列車服務中斷逾半小時,將會罰款,款項撥入票價優惠賬目,回贈乘客。

多項修訂,無疑已因應公眾的批評而作出改進,可令乘客受惠,也減輕市民的不滿,但其不足與問題依然不少,有待澄清和解決。

一是新機制雖然引入了盈利分享的元素,但比例仍須斟酌,而且港鐵只把優惠歸於乘客的第二程,也實在太「小氣」了,須知很多市民在下班之後都不時需要辦事、進修、找節目,未必乘搭港鐵回程,卻因而不能分享優惠,並不公允。

二是港鐵現時開出將會提供多種優厚「着數」新票種的支票,但到底會否又是故弄玄虛、諸多限制的「花招」,未見真章,惟望他日這些新優惠出台,能夠真正並明顯減輕中長途客的沉重車資負擔。

三是在新機制之下,港鐵服務表現將與罰款掛鈎,並用於票價優惠,但市民絕不願意看到港鐵「有罰無恐」,一旦出了事故,即用已受重罰來堵住悠悠眾口,但因列車服務中斷而造成的不便和損失,絕非票價少許得償而可以彌補,港鐵必須煞住故障漸多的趨勢,為乘客提供最安全可靠的服務。

四是近年內地遊客急增,港鐵車廂的擠迫情況愈見嚴重,乘客感受殊深,當局如何改善「沙甸魚」的苦況,以及對本地乘客給予「補償式」的減價厚待,值得研究。

隨着港鐵載客量逐年上升,其於公共交通的佔有率大增,在幾近壟斷的專利經營優勢下,港鐵有必要減少唯利是圖,增加對乘客的回饋,特別是香港市民的收入正遭受通脹嚴重蠶食,高昂交通費令民生益添苦困,港鐵的加價更恐會帶動熾烈加風,政府有責任用盡一切努力和辦法阻遏公共事業的加價潮,使市民不致雪上加霜。

信報 

17 April 2013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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